7月1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首次将粮食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粮食安全被置于金融安全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这意味着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在国家安全治理中的重要性。
2013年底,我国重新界定了粮食安全的内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国民对粮食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根据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我们应该树立新的粮食安全观,做到理顺责任机制、规范储备运营、强化市场调控、增强监测预警、推动产业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粮食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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