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强化“十项重点工作”监督检查

来源: 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           时间:2020-05-18 16:53

今年以来,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部门的特点,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将日常监督工作与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对市城管局牵头和配合的全市“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明确监督重点。对照驻在部门承担的任务,做到四紧盯四监督,即:紧盯上级工作部署要求,重点监督党委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监督管理工作;紧盯项目管理、资金调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重点监督是否规范程序、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紧盯机关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存在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紧盯工作任务时间节点,重点监督是否按时限和工作标准完成任务。

定期明察暗访。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明察暗访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结合开展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跟进,将日常监督工作与专项工作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现场通报,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形成专报报市纪委。

用好约谈提醒。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编,向驻在部门党委、各责任单位书面反馈,提出建议;普遍性问题督促建章立制,必要时进行约谈提醒。根据监督情况,分别对相关工作滞后的8个区县城管局负责人和“十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相关任务的落实。

形成监督合力。与驻在部门党委建立联合督导检查机制,牵头制定违建治理和外立面改造提升督导工作方案,联合驻在部门业务处室对49项牵头任务和15项配合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项目及断头路打通情况的察访工作。联合驻在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对行业工作作风进行督导检查。

开展重点督导。每月通过召开“十项重点工作”监督推进会和发送监督工作督导函的方式,进一步督促城管局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