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三项举措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来源: 碑林区纪委           时间:2017-11-27 11:18

  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碑林区纪委及时将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向区委汇报,区委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提早谋划。1120日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纪委连夜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认真学习,统一认识。组织全区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中央纪委网站“学思践悟”栏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系列文章,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试点决定,三个试点省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等资料。通过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将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学深学透,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以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领导,统筹协调。迅速起草《关于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强化组织领导,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精准对接,细致谋划。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对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工作重点,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做好谈心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转隶干部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确保“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三是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制定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倒排任务进度,严格遵循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推动工作开展。及时向市纪委组织部进行请示沟通,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办公场所安置等各项重点工作,做到经常沟通,通力配合,确保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察委员会挂牌和转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