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澄惩并举一体推进 激浊扬清正风肃纪

来源: 阎良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3-08-30 09:33

“感谢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让我终于卸下了一直以来压在心头的石头,今后我将放下包袱,更加兢兢业业的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近日,阎良区交通运输局副处级干部李某某收到区纪委监委送达的澄清正名函时,如释重负,深有感触地说。

不久前,接到匿名举报李某某巨额资产来源不明、贷款经商谋利、送礼升职有关问题后,区纪委监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经全面核查,属不实举报。为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干部积极性,区纪委监委决定为李某某澄清正名,按规定予以了结。

今年以来,阎良区纪委监委作为全市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试点单位之一,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干部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将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作为净化信访举报环境、提振干部作风的头号工程,坚持澄惩并举,一体化推进。目前已先后为从事纪检监察、交通、司法以及农村一线工作的8名同志开展了澄清正名,营造了浓厚的正向激励和警示震慑氛围,激发了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班子成员一线指导,委机关各室(部)、派驻(出)机构同频共振,全委形成“澄清查诬一体两面、同步开展”的思想共识,将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纳入检举控告办理必经程序做细做实,全力构建激浊扬清、正风肃纪的政治导向。

强化规范,统一澄清查诬标准。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评估办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实施办法“三个试行办法”,明确适用范围、细化工作程序、强化结果运用,统一规范澄清正名实施方案、审批表、澄清正名函、通知书、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备案表5类文书模板,确保规范有序。

倒查起底,逐件评估应澄尽澄。制定《深入推进澄清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一案一评估”、重点研判、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建立专项台账,实行“月对账、季通报、备案销号”管理模式,将澄清正名工作纳入常态化。对失实检举控告起底排查、逐件进行评估认定,完成澄清正名7件8人,其中会议澄清3人、通报澄清2人、书面发函澄清3人。

签字背书,惩防并举源头管控。制定并实施《实名检举控告“一书两表”工作办法(试行)》,通过《检举控告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受理核实告知阶段和结果反馈阶段的程序性介入,提高实名检举控告受理和办理单位工作人员纪法意识,为诬告陷害查处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提供基础工作依据。目前25件实名检举控告均严格落实“一书”告知程序。

公告全域,查诬治乱强力震慑。将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纳入重点宣传内容,与公安机关联合向全区70余个区级部门和党组织印发《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通告》,公开澄清正名要求,征集诬告陷害问题线索,释放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的强烈信号,捍卫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充分保护了敢负责、敢作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让敢担当干部流汗不流泪,让诬告陷害行为没有生存空间,是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净化信访举报环境、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遵循,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发挥澄清正名综合效应,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