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派出监督专员“治未病”

来源: 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时间:2021-03-17 10:3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对加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的有关工作要求,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积极走访调研,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出台《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专员制度》,探索实践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新路径,日常监督可视化、可量化、可操作新方式。通过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哨兵”“探头”作用,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

该制度是践行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次新尝试。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不断升级监督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的监督载体,开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该制度突破传统监督随意化、粗放化、无序化困境,通过明确监督专员监督职责,整合监督资源,前置监督关口,构建互动、沟通、协同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监督全覆盖、监督制度化、监督长效化监督模式。

该制度是围绕服务大局、保障中心工作,遵循开发区监督规律的一项新举措。大胆尝试“嵌入式”“贴身式”监督新模式,该制度作为一种权力监督路径和监督机制创新,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适应性调适。监督专员按照“嵌入不介入、到位不越位”的工作原则,采用列席会议、走访调查、密切沟通、协作服务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被监督部门的权力边界和业务特点,通过精准监督、常态监督等方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与被监督单位形成多元协同共振效应。

该制度是进一步完善“精准化、全程性、常态化和制度化”监督机制的一项新发展。以梳理现有制度流程为起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坚持手段向多元拓展,重心向“关键少数”压实,格局向立体监督推进,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监督新模式。该制度通过向党工委、管委会内设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等派出监督专员,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发挥监督的纠偏作用、保障的作用和促进的作用,达到熟悉业务、压实责任、靠前监督、抓早抓小的综合效果,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长效性、常态化和制度化。

该制度是进一步提升角色定位能力、目标执行能力和融合监督能力上的一项新突破。认真探索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当好参谋助手,如何通过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让协助与监督同向发力,“两个责任”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进一步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基本职责。该制度要求监督专员督促被监督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牵头制定、完善对被监督部门(单位)的监督清单,熟悉掌握被监督部门(单位)的工作业务和廉政风险点,以及根据监督清单,对被监督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工委、管委会决议情况,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同时要求监督专员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切实发挥好监督“前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