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建立廉情抄告制度 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

来源: 雁塔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3-03-28 09:55

“某某同志,为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推动工作落实。根据《雁塔区纪委监委廉情抄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向您发送‘廉情抄告’如下,请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有关要求,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这是雁塔区纪委监委向区政府班子成员抄告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近年来,雁塔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建立廉情抄告制度,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致使所负责部门存在突出问题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以书面形式向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抄告,提出意见建议,点对点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堵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漏洞。

为确保廉情抄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雁塔区进一步明确分析研判、问题整改、跟踪督办、情况报告、领导约谈等相关措施,形成完整监督反馈闭环。相关区级领导收到抄告后,组织责任单位召开分析研判会,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由区委或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或街道“一把手”进行约谈,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改正。区纪委监委对抄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查办,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整改结束后,责任单位形成专题整改情况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分管或联系区级领导签字把关,并函告区纪委监委。

自廉情抄告制度实施以来,雁塔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引导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因房屋办证难、“三资”管理不到位等发出《廉情抄告》6份,推动整改问题10余个,抄告问题均在相关领导的督促和指导下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函告区纪委监委,推动同级监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