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出台《十二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 对85个党组织实施全覆盖

来源: 灞桥区纪委           时间:2018-01-03 10:02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日前,灞桥区委制定出台了《十二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十二届区委五年任期内的巡察工作作出具体计划安排,截至2021年,按照板块轮动的方式,对61个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人民团体,3个其他机关单位(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7个街道,14个灞河新区部门和下属单位共计85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实现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同时,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合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一托二一托三方式开展巡察,坚持专项巡察和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机动式巡察,分年度细化巡察工作任务,使巡察节奏更快、效率更高、震慑作用更大。 

  《规划》明确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中央、省市区委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进一步提升依规管党治党水平,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同时,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重点了解土地出让和扶贫资金、惠农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经商、插手干预工程等问题。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六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线索。关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提高专项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划》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落实监督责任、创新干部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巡察工作的保障措施。截至目前,十二届区委已完成6个单位的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