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制定《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 驻市旅游局纪检组           时间:2017-12-18 11:05

  “市旅游局党组要在‘三重一大’形成方案并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将方案等资料抄送纪检组。”“市旅游局党组要在干部任免前与纪检组沟通有关事宜,干部考察结束后要向纪检组提交考察情况”。这是市旅游局纪检组印发《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规定。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西安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对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定位,借鉴省级派驻纪检组好的做法,结合市委巡察反馈建议,立足监督工作需要,市纪委驻市旅游局纪检组出台了《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中详细规定了廉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廉政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前通报制度等六大工作制度。形成了会商沟通机制、干部动态监督机制、专项督查和综合调研机制、廉政谈话和约谈机制、信访举报畅通机制等五项机制。 

  《意见》认真总结归纳派驻纪检工作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并将驻局纪检组探索推行的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醒函、专题会议正面问询等有效做法制度化,力求形成长效机制。《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市纪委驻市旅游局纪检组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增强派驻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纪检组能够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和实时监督,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机制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