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四项举措 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 高新区纪工委           时间:2019-08-30 10:09

  近年来,高新区纪工委在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强化震慑的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四项举措,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根据《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西安高新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紧密结合。完善容错情形,在纪律红线内,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健全不予容错的情形,避免把容错当成“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进一步规范容错纠错程序。为健全对干部员工失误错误的综合分析机制,对容错纠错程序进行调整,将容错纠错程序中的“提出申请、调查核实、集体研究、认定反馈、跟踪回访”调整为“启动、调查、认定、报备、回访”,细化启动程序,增加报备程序,使容错纠错程序更具操作性,更接地气。 

  进一步健全澄清保护机制。针对被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单位或个人,纪工委秉承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负责的态度,建立较为完善的澄清保护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前提下,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营造实干担当、激情创业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半年,纪工委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占比41%、第二种形态占比47%、第三种形态占比4%、第四种形态占比8%,在抓早抓小中体现严管厚爱,通过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回访工作,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鼓励党员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