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贯彻落实“三化”建设要求 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来源: 新城区纪委           时间:2020-05-14 09:58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意见要求,新城区纪委监委认真研判,夯实措施,有力推进全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制定出台《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完善规范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相关程序6类54项,建立健全《监察调查措施呈批文书》《监察调查措施通知文书》12类25项,严格审批程序,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程序汇编成册,指导规范各室、组、委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规范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办案协作区工作制度,整合派驻(出)机构人员力量,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办案质量。积极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与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衔接、线索移送暂行办法》,与公安新城分局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制度。

规范办案安全程序。制定新城区纪委监委《谈话室管理使用工作手册》《谈话安全责任承诺书》《谈话场所保密承诺书》《谈话室谈话纪律》及《谈话(函询)程序文书》《请示报告审查调查相关事项工作程序》等9类规章制度、32项文书、22种表册,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

规范廉政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新城区区管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区421名处级、510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做到管理规范,监督常态,建档全覆盖,切实严把“廉洁关”,用好廉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