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对标对表 深查细纠 全力推进“三化”建设

来源: 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09-27 10:22

“三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碑林区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对标,从机构设置、工作流程、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强责任,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水平。

对标标准,细化分解夯责任。把“三化”建设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并将“三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下发《推进碑林区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碑林区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对机关“三化”建设20类、61条达标标准,街道12类、30项达标标准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落实举措、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等内容。组织召开碑林区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动员部署推进会,确定南院门、柏树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作为“三化”建设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建立“三化”建设工作台账、周报制度和销号制度,确保全区“三化”建设工作组织有力、任务清晰、责任明确。

紧盯问题,督查研判找差距。对照“三化”建设标准和时限要求,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对“三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办公室、组织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分别针对牵头负责的硬件和信息化建设、人员管理、信访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能立即整改的马上就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列出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机关各室(部)按照分工,深入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指导帮助、对照标准、查摆问题、督查研判。

对照时限,强化措施补短板。印发《关于对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进行优化调整的通知》和《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机关内设机构数优化调整,进一步明确派驻(出)机构的职责和管理。硬件方面,委机关设置独立来访接待室1间,机关各室(部)和16个派驻(出)机构均已配备保密柜;机关各室(部)均配备内网电脑并接入纪检监察内网,16个派驻(出)机构已连接电子政务外网,设备设施已按要求配备到位。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完善《碑林区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碑林区纪委监委关于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队伍建设方面,为派出南院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和派出太乙路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选调年轻干部,进一步强化人员配备、充实办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