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四条措施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效

来源: 鄠邑区纪委           时间:2020-05-18 16:57

为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鄠邑区委巡察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建章立制,让巡察整改有章可循。制定并下发《西安市鄠邑区巡察整改工作规范》(试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办工作规定》(试行)《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制度》等制度,对巡察整改工作及整改督办工作时限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使巡察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整改督办工作及时到位。

强化培训,保证整改按时到位。每次巡察反馈后,组织被巡察单位负责整改工作的同志参加巡察整改工作培训会。对整改工作相关制度进行培训,对整改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指正,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时限,促进巡察整改不漏不缺,对整改时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及资料收集进行指导,以保证被巡察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严格把关,促进整改做细做实。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时上报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材料,对报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针对其中的整改措施、方法步骤、整改清单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业务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加强监督,持续释放整改压力。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每轮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检查专题汇报,对重点整改单位带队督导,把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实绩。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区委巡察组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进行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在近期开展第七轮巡察的同时,对区委第四轮巡察的8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