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说明

来源: 西安市纪委           时间:2019-09-23 16:2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6.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4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45%;公务用车购置费247.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41%,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0.54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各省、市纪检监察系统来我市考察较上年减少。较预算减少3.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省、市纪检监察系统来我市考察较预计量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1人次,开支主要内容为接待各省、市纪检监察系统考察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4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47.01万元,上年度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预算增加247.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监察体制改革车辆编制增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8.4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1.7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实有数增加,车辆运维费及油料费用增加;二是我单位查办案件需在外临时借用或租用车辆,此项费用均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较预算增加191.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实有数增加,车辆运维费及油料费用增加;二是我单位2018年度查办大案要案在外临时借用或租用车辆数较预算增加,此项费用均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算。

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