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监察局关于发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告

来源: 西安市监察局           时间:2017-03-28 17:3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的要求,由西安市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开展情况

    由宣传部负责委局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另由专人跟踪与行政监察有关的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信息发布程序规范,切实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共3410条,市委网站采用1523条,陕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采用358条,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送信息542条,采用32条。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2613条。

    (二)门户网站共设置新闻动态、信息公开、廉政文化等8个大板块,下设35个栏目,根据工作进展与推进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其中,新闻中心更新364条,工作动态更新355条,信息公开更新5条,监督曝光更新42条,廉政文化更新176条,在线服务更新9条。

    (三)针对网民的咨询留言,均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细致地回复,全年回复网友咨询2686条,不断增进了与网民的沟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网民的思想误区。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未收到社会公众要求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西安市监察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