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鄠邑区纪委           时间:2019-09-18 10:04

 日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鄠邑区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鄠邑区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孙润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2018年9月29日,孙润前得知儿子孙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他派司机王某驾驶警车送其去处理事故。后因为儿子将公文包落至指定停车场事故车辆内,孙润前又驾驶该公车帮儿子取回了公文包。2019年2月,孙润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鄠邑区甘亭街道南关村党支部书记张户省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7年4月10日,张户省从村集体账户中违规给村三委会领导干部发放2016年通讯费,共计5500元。2019年5月,张户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4月,王建博向组织报备为其子结婚设宴20桌。5月10至11日,王建博在老家设流水席待客21桌;12日又在某酒店举办婚礼设宴24桌,共设宴45桌,比向组织报备的桌数超出25桌。期间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1万元。2019年5月,王建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4.鄠邑区甘亭街道小丰村村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原户县甘亭镇小丰村村委会,在本村换届选举期间,存在用公款报销招待费、烟、酒等费用,支出共计9384元。2019年7月,时任党支部副书记陈党红,现任党支部书记杨振海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