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周至县纪委           时间:2019-11-07 17:35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这6起典型案例是:

1.周至县终南镇豆三村党支部委员徐群领违规多收群众苗圃浇地费问题。2017年7月17日,豆三村研究决定南横线以北所有抗旱机井按每小时15元收费。2019年1月,徐群领在收取苗圃浇地费时,按每小时18元收取,多收群众75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徐群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广济镇跃进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叶存海默许其妻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8年,叶存海在任原时家山村(现为跃进村)村委会委员、副主任期间,对其妻虚报15亩退耕还林补助面积、冒领8100元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问题持默许态度,以至于其妻领取补助资金长达六年。2019年10月,叶存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县广济镇跃进村村委会副主任何新科默许村组违规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8年,原曹家滩村三组(现为跃进村)以组会计名义,申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558元,用于该组林地养护和其他开支。何新科在任原曹家滩村三组组长、曹家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该组申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问题持默许态度,以至于该组领取补助资金长达六年。2019年10月,何新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广济镇跃进村党支部书记郭乃明违规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费问题。2014年5月,时任广济镇曹家滩村村委会主任郭乃明,在该村实施县农业局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时,与时任村会计王新水违规向安装对象收取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费;2017年1月,在实施县农业局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时,时任跃进村村委会副主任黄彦鹏违规向安装对象收取安装费用,郭乃明知情而不予阻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给予王新水诫勉谈话,黄彦鹏批评教育;2019年6月,郭乃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司竹镇骆驼营村党支部书记薛航青违规领取村农场集体土地国家粮食直补款、原村会计刘潮生私存农村集体土地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2015年5月,刘潮生违规将2015年村农村集体土地国家粮食直补款(2015年12月打入本人账户的1323.09元)私存至今。2012年至2015年,薛航青违规领取村农场集体土地国家粮食直补款;2012年5月至2018年5月,薛航青未向群众公布本村收支账目;在分配2014年节水灌溉工程国家奖励的27吨化肥时,未按群众人数分配落实到位,用剩余部分化肥顶替该村债务。2019年8月,薛航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潮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周至六中校长陈涛、正校级督导员马占军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陈涛、马占军分别在任周至一中、周至六中校长期间,分别经电话征询校委会成员意见、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违规继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周至一中共招收择校生95人、收取择校费107.1万元,周至六中共招收择校生1072人、收取择校费259.5万元,用于偿还“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周至六中建校欠款利息等各项开支;2017年8月,陈涛任周至六中校长后,2017年秋季学期,周至六中招收择校生365人、收取择校费339.7万元。2019年4月,陈涛、马占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