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临潼区纪委           时间:2019-06-24 09:4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潼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严格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聚力“打伞破网”,从严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整改一批”的效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日前,临潼区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这起案例是: 

  临潼区北田派出所原所长赵兵、原民警张永强,北田街办征迁一科原科长潘金钱、项目协调科原科长马团结、综治科干部(司法所原负责人)薛宏伟等5人充当王过渡黑社会组织案“保护伞”问题。 

  2014年以来,赵兵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王过渡所送礼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办理王过渡及其黑社会组织成员聚众斗殴案、殴打他人案中,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涉嫌犯罪,为王过渡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赵兵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20196月,赵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永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先后多次接受王过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办理王过渡及其黑社会组织成员聚众斗殴案、殴打他人案中,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涉嫌犯罪,为王过渡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20196月,张永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潘金钱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王过渡协调工程项目,并利用职务便利为王过渡谋取利益,收受其所送的礼品,充当“保护伞”。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潘金钱还涉嫌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5月,潘金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马团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王过渡协调工程项目;2016年,马团结多次收受王过渡礼品、多次借用王过渡等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充当“保护伞”。在审查调查过程中,马团结还涉嫌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95月,马团结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12月,薛宏伟违反组织纪律,在2011年滩王村村委会换届过程中,为王过渡提供政策指导,未主动向党工委提供王过渡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情况,导致20111226日王过渡在不符合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的情况下违规当选村委会主任。在组织审查过程中,薛宏伟主动交代了其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王过渡礼金及购物卡问题,并主动上缴违纪资金。20195月,薛宏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身体力行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政法机关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打消举报人思想顾虑,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发挥案件治标治本作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狠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典型案例和宣传典型案例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内容,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结合自身职能定位认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堵塞腐败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构建廉洁长效机制。 

  通报强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腐败及其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要做实做细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有效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及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