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蓝田县纪委           时间:2018-08-28 09:37

  1.蓝田县小寨镇代桥村会计吴公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吴公恩在2018年担任代桥村会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烟酒及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误工费”共计3000元。201866日,吴公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前卫镇布村党支部书记王宏利对村上收取群众庄基费监管不力等问题。王宏利在2014年至2016年担任布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取61户村民庄基费共计30.57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支付餐费、招待费、油费共计10890元。201863日,王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小寨镇南沟村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原小寨镇南沟村2012年至2017年账务及票据显示,该村共在村集体账务中违规支出招待费17958元。该村党支部书记任汉荣和村委会主任任增红均违反干部廉洁纪律。201859日,任汉荣和任增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