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纪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蓝田县纪委           时间:2018-08-29 09:39

  1.蓝田县三里镇杨岩村村委会主任杨家辉,未及时发现辖区内违法采砂行为,存在监督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8521日,杨家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三里镇杨岩村包村干部孙毅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违法采砂行为监管制止不力,致使同区域再次发生采砂问题,其应负主要责任。201859日,孙毅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九间房镇柿园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吴立明,对景区违建问题没有发现阻止,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1878日,吴立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前卫镇武装部部长郝程伟,在分管前卫镇环境卫生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816日,郝程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蓝田县蓝关街道贾河滩村村主任刘军,身为小沙河贾河滩村段三级河长,为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小沙河贾河滩村段河道存在生活污染水直排及河道中存在垃圾捡拾不及时的问题。2018730日,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