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红旗街道三殿村党支部书记刘斌、村委会主任刘剑军被党内严重警告
来源:
西安市纪委
时间:2015-11-03 17:58
日前,灞桥区纪委对红旗街道三殿村党支部书记刘斌、村委会主任刘剑军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斌、刘剑军违反廉洁纪律,于2006年至2013年期间,违规划拨宅基地并收取村民赞助费,在村账上报销个人电话费。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灞桥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斌、刘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