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推进清廉数字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3-01-13 17:10

       日前,宁波市印发《关于推进宁波市清廉数字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数字化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不断推进宁波清廉数字单元建设。

  “我们紧盯数字化改革过程中数字项目、数据要素、数字队伍的廉政风险防控,创新提出加强数字单元建设的初步构想和具体举措。”宁波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加快构建全域清廉格局过程中,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大数据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借鉴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建设的典型范例,重点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细致排摸数字化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把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打造成廉洁工程样板,并纳入清廉单元建设内容,努力成为宁波清廉高地建设的重要板块。

  实施方案分为3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任务措施,从清廉数字项目、清廉数据要素、清廉数字队伍建设等角度,探索建立数据产品交易流通溯源机制、违法举报机制、数据争议和服务纠纷处理机制,充实和丰富清廉数字建设的具体抓手和有效载体。

  方案明确,要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数字化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健全覆盖全流程各环节的前期决策、全程监督、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促进数字化建设领域机关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作风效能更加廉洁高效,全面形成风清气正的数字化建设生态。

  方案强调,要聚焦统筹规范,推进清廉数字项目建设。如在规范决策流程方面,提出出台宁波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南,进一步提升省市县条线层级、部门间横向层级、部门内层级统筹力度。在强化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加快建立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问题问责机制,严肃问责数字化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全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信息化项目建设全流程监管,确保清廉数字建设要求贯彻始终。

  为推进清廉数据要素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完善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利用机制,要求坚持遵循依法、规范、公平、优质、便民的公共数据开放原则,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强化数据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和合法利用管理。方案还对强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创新、构建规范有序的数据产品流通体系作出详细规定。

  “清廉数字建设是一个‘责任共同体’,需要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都到位。”宁波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一把手,数字职能处室负责人、经办人”三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干部廉洁风险防范、权力监督约束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等制度,并以定期会商、工作月报、日常督促、反馈整改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建立完善大数据职能岗位任职准入、约谈提醒等制度,深入查找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业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