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人生”--记灞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 李鹏飞

来源: 西安市纪委           时间:2019-08-19 10:23

  “办案不是为了惩处,而是通过惩处来挽救人、警醒人。无论是以前我从事的反渎工作还是现在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人生”。在工作笔记的扉页,李鹏飞写下这样一段话。 

  2014年,李鹏飞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从事反渎职工作。从刚毕业的法学研究生成长为反渎一线的战士,他以实际行动,一步一个脚印地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真挚情怀。 

   20173月,西安市纪委将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相关人员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灞桥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李鹏飞立刻根据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通过调取相关材料进行研判,找证据、查线索,连续一周废寝忘食驻扎在办案一线,最终以扎实的证据,将相关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查实并立案,及时消除了社会恶劣影响,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要干就干好,在从事反渎职工作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李鹏飞硬是凭着这一股子干劲儿冲锋在前,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从不就案结案,每一个案件都要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案件中的职务犯罪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提前通过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因为工作突出,2017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 

  俗话说,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20181月,李鹏飞积极投身监察体制改革大潮,从一名反渎职司法人员转隶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为适应新形势、新岗位,他抱着从零学起的心态,潜心学习纪法知识,认真研究纪检监察案卷资料,分析总结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特点,在边办案边学习的过程中不松劲、不停步,在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道路上坚持初心、奋勇前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呼声就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20184月,灞桥区某村多名村干部侵吞征地补偿款涉嫌贪污罪被立案。该案情况复杂,谈话取证涉及近百人,在专案组只有6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李鹏飞充分发挥法学专业知识和查办违法犯罪案件的经验,成为该案谈话取证的骨干力量。 

  这孩子是铁打的,专案组的同事这样评价他。晚上休息时间,李鹏飞还在挑灯夜战,查阅资料制定调查取证方向;为保证谈话取证质量,他凌晨四五点就起床,提前制作谈话提纲;一名被调查人畏罪潜逃,李鹏飞冒雨蹲守在被调查人家门口,反复做其家属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功夫不负有心人,被调查人张某利隐匿几天后,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投案。此时的李鹏飞累倒了,剧烈的咳嗽和近40度的高烧,都没能动摇他坚守办案一线的决心。 

  在这起涉案金额达400多万元的案件中,李鹏飞参与询问相关证人百余次,讯问相关被调查人四十余次,冒着酷暑参与实地勘测虚报施工的工程量。适逢中秋佳节,他又自己花钱给被调查人买来月饼,陪同其过中秋节,聊家庭、聊人生、聊未来,让被调查人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在铁的事实面前,被调查人真诚悔罪,认罪认罚,在被移送司法的时候,流着泪向李鹏飞鞠躬,并握着他的手说,感谢组织的挽救。在他的悔过书中,被调查人称赞李鹏飞是人生导师西安铁军 

  熟悉李鹏飞的同事清楚地记得,在一个长达七八个月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李鹏飞主动放弃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没有回过一次家。直到河南老家的未婚妻打来电话催婚,大家才知道他将原定于去年5月份的婚期,悄悄推迟到了10月份。由于他参与查办的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涉嫌职务犯罪人员被采取了留置措施,他一时半会还是走不开,所以婚期不得不再次延期到今年的10月份…… 

  法律惩处的是极少数人,纪检监察工作却可以挽救和警醒大多数人。李鹏飞深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他认为纪检监察工作要取得实效,与其事后查,不如先预防。他多次参与各类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通过法律规定讲解,案件判例分析,每一次精彩的讲座都能赢得台下阵阵掌声,让大家学有所获,有所思。 

  转隶一年多来,同事们评价李鹏飞是成熟、优秀的纪检人,而李鹏飞认为,成为纪检精兵,自己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他说:只有始终以新纪检人的紧迫感要求自己,锻炼自己,才能走的更远。 

  李鹏飞,男,汉族,1985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1410月至20181月,在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渎检科工作。20181月至今,在西安市灞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曾被评为灞桥区人民检察院五好干警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