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红:学思践悟新《条例》 履责尽职当表率

来源: 灞桥区纪委           时间:2018-11-16 09:46

  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与时俱进实现党内法纪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更是将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进行到底强烈信号的再次释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践行好新《条例》是我们义不容辞之责。 

  一要强化落实新《条例》的政治意识。新《条例》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了总则,将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由组织纪律调整为政治纪律等等,进一步彰显了新《条例》的政治性。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新《条例》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在纪律审查中做好请示、报告,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时刻与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保持一致。 

  二要准确把握新《条例》的核心要义。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新旧《条例》的对照,尤其对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和整合的2条重点学习思考,掌握核心要义。同时深入研讨新增、修改和整合的原由和必要性,既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三要注重新《条例》的精准运用。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对新《条例》中已经实践运用内容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执行,尚未实践的,需要结合具体案例,用心探索、认真研究、精准运用,使新《条例》充满生命力。 

  四要争当遵守新《条例》的模范表率。新《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新的纪律底线。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新《条例》的执行者,必须做到正人先正己,模范遵守,守住初心,常洗灰尘,始终做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表率。 (灞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宋孝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