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聘用、挂职人员应该怎么管

来源: “保密观”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3-11-17 09:37


目前,机关、单位通过借调、聘用、挂职等方式选人用人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三类人员在工作中可能不同程度接触、知悉党和国家秘密。过往案例表明,这三类人员引发的失泄密事件屡有发生,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失泄密风险千万注意

因工作属性、承担任务不同,借调、聘用、挂职人员失泄密也表现出不同的风险特征。

借调人员

(1)岗位变动,顾此失彼。借调人员从原单位借调至新单位,容易出现未交接就离岗、忘记清退涉密载体等情况。

(2)情况不熟,无知无畏。借调人员初入新岗位,对文件流转、载体使用、会议活动、网络管理等方面的保密管理要求不熟悉,容易发生无知泄密。

(3)盲目信任,管理缺位。借调人员往往是业务骨干,机关、单位容易以信任代替监管,或以借调身份为由放松监管。

案例:某单位发现,一台涉密电脑中存储的大量涉密资料被窃取。经查,有关责任人孙某借调到现单位后,为保持工作连续性,用移动存储介质从原单位非法复制相关涉密资料,导致泄密,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聘用人员

(1)不懂不会,疏忽大意。机关、单位容易疏忽对聘用人员的保密监管,导致提醒不及时、教育不经常、培训不到位。

(2)编外身份,未能用心。聘用人员由于编外岗位性质,容易在工作中放松自身保密要求、降低执纪标准。

(3)无密可保,满不在乎。聘用人员通常未在保密要害岗位工作,误以为无密可保,轻视保密责任和泄密后果。

案例:某国企聘用人员韩某离职时,委托他人代办离职,且未办理涉密载体交接手续。此后,该企业在清退文件、资料时,发现韩某留存的2份秘密级文件下落不明。案件发生后,韩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挂职人员

(1)业务挂职,保密怠职。在业务工作与保密工作要求有交集时,挂职人员容易厚此薄彼,重业务,轻保密。

(2)职务挂名,管理挂空。囿于多种原因,机关、单位对挂职人员管理难到位,容易出现保密管理“盲区”。

(3)到期就走,旁观心态。由于挂职时间有限,挂职人员难免产生短期过渡的旁观心态,轻视保密工作。

案例:某涉密军工企业挂职人员覃某,擅自将其挂职期间搜集的涉密文件、资料复制备份,拷贝到个人计算机中。案件发生后,覃某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保密管理不容忽视

把好“四道关口”

(1)选人关。做好任前审查,确保借调、聘用、挂职人员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以及在岗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2)教育关。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提升其增强反窃密、防泄密的意识与能力。

(3)管理关。在岗期间加强思想跟踪和动态管理,督促其落实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

(4)检查关。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教育提醒、调离岗位或者其他预防措施。

强化自我管理

(1)重大事项报告。遇有本人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发现重大泄密隐患情况,发现针对本人的利诱、胁迫、渗透等行为,均须及时报告。

(2)出国(境)管理。无论因公还是因私出国(境),都必须经单位审查批准,明确保密要求,加强保密防范。

(3)考核管理。接受业务领域保密监督监管、日常遵守保密纪律行为检查、履行岗位保密责任情况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