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来源: 泾渭           时间:2019-03-13 11:19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市委对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营造严明换届纪律的良好氛围,近日,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分别是:  

  1、沣东新城斗门街道花园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堂等通过宴请拉票问题。2018412日,斗门街道花园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花园村开发集团公司(系村集体资产,董事长为村党支部书记张振堂)宴请花园村全体党员,组织党员体检、参观、发放西装,给六十岁以上老党员每人发放200元现金。党支部委员房锦平的爱人在换届选举期间给村民送烟,村委会初步候选人薛文亚,二组村民、村委会委员初步候选人薛磊分别宴请村民。 

  20184月,斗门街道党工委免去张振堂花园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免去张振选、房锦平花园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取消张振选、薛文亚村委会主任初步候选人资格,取消薛磊村委会委员初步候选人参选资格。斗门街道纪工委对张振堂、张振选、房锦平、薛磊4名党员诫勉谈话,对薛文亚通报批评;对包村科长陈斌、包村干部王振华诫勉谈话。沣东新城纪委给予包抓花园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斗门街道副调研员徐少华党内警告处分。沣东新城党委、纪委、组织部对临时主持工作的斗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宋林坛,党工委副书记温玉峰,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北野及其他班子成员集体约谈。 

  2、阎良区武屯镇御宝村村民王和平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83月,御宝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王和平因对候选村干部表现不满,在发放《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环节,撕毁自己以及从邻座手中抢夺的推荐表,致使第一轮投票失效。在第二轮推选中,王和平仍然我行我素,用脚踏坏用来计票的黑板,扰乱选举秩序,被武屯镇派出所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184月,阎良区武屯镇党委给予王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鄠邑区五竹镇野口村党支部原书记袁光移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842日,野口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因支部委员在分工上有分歧,经镇党委换届指导组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将支委会及分工上报五竹镇党委批准。410日,镇党委批复同意。袁光移因未能连任支部书记对换届结果产生不满情绪,并对镇党委批复产生质疑,未经过正常反映程序而直接在网络上发布实名联名举报信,在鄠邑区干部群众之中和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20184月,五竹镇党委给予袁光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蓝田县华胥镇惠家斜村二组村民周二龙通过宴请拉票贿选问题。20183月,惠家斜村委会换届开始,周二龙为谋求当选村主任,安排本村村民周某某等6人为自己拉票。周二龙多次请以上人员在华胥街道吃饭,同时还购买芙蓉王香烟30余条让周某某等6人分别送给各组部分选民,并授意在推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时为其投票,后周二龙被确定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之一。 

  20184月,蓝田县纪委给予华胥镇党委委员、组织员方旭伟党内警告处分,包村干部王建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镇党委书记贺新锋诫勉谈话,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涛提醒谈话。华胥镇党委给予周二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给予党支部书记惠永红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委会原主任惠轶波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取消其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 

  5、周至县王家河镇双庙子村一组村民李元鸿破坏选举秩序问题。2018413日,双庙子村党支部组织换届选举,李元鸿以应到会人数是19人而不是15人为由,要求4名候选人当场发表演讲,并当场解决其所提及的村级道路建设和扶贫大病救助等问题,期间再三中止会议,不听劝解,蓄意殴打包村干部,对村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造成恶劣影响。王家河镇党委给予李元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安市纪委通报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原院长陈增建违规公款消费及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20131月至201412月,陈增建授意其司机,以购买“打印纸”名义在该单位报销38.1086万元。该费用实际用于购买高档烟酒、土特产以及业务宴请等消费,所购商品主要用于业务评审、日常接待、过节送礼、单位招投标、签订合同等事项。20182月,陈增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于20183月被免去院长、党支部委员职务。 

  2.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刘静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914日,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按照工作要求,组织21名防空警报执勤及维护人员进行了半天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刘静萍擅自决定组织培训人员到附近餐厅就餐,共计花费1355元,并在单位报销。20186月,刘静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主任杨洁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20171月至12月,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误餐补助、劳保费、加班费、公交卡、蛋糕卡、通信费等,共计11.79万元。20186月,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工业技工学校原校长助理樊勃违规操办其女婚礼问题。201757日,樊勃为其女举办婚宴,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报备,邀请学校校长和部分老师参加,并收受礼金共计5200元。20177月,樊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校长王彦明、副校长赵功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灞桥区灞桥街道原吕家堡村党支部书记梁铁娃、村委会主任吕刚、书记员吕顺昌违规报销私家车加油费、餐费等问题。20137月至201510月,经梁铁娃同意,以“村务工作使用私人车辆”为由,吕顺昌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村委会委员私家车加油费、餐费共计6.8148万元。其中经吕刚同意,违规报销了1.7212万元。201712月,梁铁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刚、吕顺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具体行动,强化责任担当,采取过硬措施,坚定不移纠“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微信红包等,严禁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升学宴”“谢师宴”费用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3+2”专项治理工作,密切关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及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正风肃纪、惩戒追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要把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问题作为当前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结合其他突出“四风”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断巩固不敢、知止氛围,推动全市作风建设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