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思考和建议

来源: 泾渭           时间:2019-03-12 17:23

  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以及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总体安排,阎良区纪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足球比分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在查处“微腐败”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主要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 

  (一)表现形式 

  近年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小官小贪,侵害群众。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贪污、侵占救灾扶贫资金,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国家补助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如:201411月,关山镇北樊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村民建房补助17600元,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利用职权,优亲厚友。有的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不秉公办事,在评定低保、发放慰问金、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优亲厚友,使应当享受政策的人没有得到政策扶持,致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20155月,武屯镇三合村村委委员、计生专干张某,违反议事原则,让自己家属担任计生中心户长,并侵占2名计生户长补贴资金12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克扣挪用,吃拿卡要。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隐匿集体收入,随意开支、白条支出,克扣挪用集体资金;有的基层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2013年,新华路街道办麻张村麻张组组长张某,在为该组村民提供闲置土地办理养殖场时,收受村民芙蓉王牌香烟1条、六年西凤酒1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作风懒散,效率低下。个别基层单位和基层组织作风纪律松弛,群众办事不见人,值班电话无人听,工作状态懒散,存在态度生冷、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如:20176月,武屯镇宏丰村村委会主任郭某,对环境卫生整治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滞后,致该村环境卫生管理整治不到位,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假公济私,公款消费。少数基层组织和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自己承担的支出,以工作为由在单位报销,谋取个人私利。如:阎良区农林局种子管理站负责人秦某,20163月至9月期间,先后7次利用出差之便或专程到西安翻译学院接送女儿,产生费用79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形成原因 

  1.宗旨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群众观念淡薄,缺少一心一意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没有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放在眼里,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形象。 

  2.法纪意识淡薄。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自己手中没有什么权力,管的都是一些芝麻小事,出点问题不会被发现,就是发现了也不会有多大事,对纪律和法律的无知、偏见、藐视等是造成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原因。 

  3.利益诱惑驱动。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自己找“活路”,想着法子弄钱,利用政策漏洞和手中权力,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 

  4.监督作用不强。一方面,一些基层纪检组织、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要依靠党委、支部开展工作,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监督。另一方面,多数群众的维权意识、监督意识不强,或是担心揭发举报后遭受打击报复,不愿或不敢揭发举报,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阎良区纪委加大执纪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一方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识有偏差,认为是纪委的事,与党委关系不大,将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推给纪委。另一方面,一些基层纪检组织、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依赖党组织开展工作,有的怕监督执纪太严会影响整体工作,有的怕得罪人,有畏难情绪,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责任。 

  (二)问题线索来源少。区纪委的问题线索来源主要依靠群众举报和其它业务部门转办,问题线索较少。有的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反映较为笼统,其中征地拆迁和个人诉求问题的投诉、信访占了大多数,同时纪外件、缠访现象普遍,可查性不高,导致成案率较低。有的业务部门工作中不主动作为,发现不了问题;有的发现问题,怕牵扯到单位、影响政绩,不主动移交或隐瞒问题线索。 

  (三)执纪力度偏软偏轻。基层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违规收费、吃拿卡要、扶贫救济和惠农资金等方面问题居多,一般侵害程度较轻,违纪资金较少,影响面小,党纪处理一般较轻,通报曝光也少,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和震慑效果不够明显,起不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三、对策建议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要针对其产生的根源,积极探索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一)关口前移,固本清源。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关口前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抓好治理工作。一是抓压力传导。针对一些单位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月例会制度和月排名考核制度,对连续两月排名末位的镇街、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亮黄牌,进行约谈。二是抓专项治理。针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专项解决。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业务部门全面检查、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三是抓强化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轮训、交流挂职、驻村指导等形式,强化基层干部教育管理,重点对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履职能力等内容进行培训。四是抓廉政宣传。依托商鞅变法历史事件及航空城历史人物、现代名人事迹等,加强中国传统法治文化宣传。突出家风建设,通过LED显示屏、村(社区)宣传栏、文化墙等载体,集中展示优秀家训家规、优秀家风故事及乡规民约。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震撼效果。 

  (二)畅通渠道,创新制度。充分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是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一是抓媒体宣传。通过区电视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区纪委网站等官方媒体和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以及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便民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给群众耐心详细讲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相关政策,鼓励群众大胆举报,打消群众顾虑。二是抓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直通车”下乡巡访、网络专区、举报窗口、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渠道作用,受理各类侵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三是抓区委巡察。加大巡察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单位特别是和群众利益比较密切的单位进行巡察,广泛收集各类问题线索。四是抓制度创新。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指导村、社区完善村级公章管理、红白喜事操办规范等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制度;推动干部离任交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向基层单位、村组和社区延伸。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原则,继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一是监督检查。实行“1+1+1”交叉检查模式(区纪委职能室1名干部+被检查单位归口纪检组1名干部+其他纪检机构1名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力整治作风顽疾。二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合力,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机关密切合作,深挖问题线索;与民政、财政、建设、残联、教育、卫计等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各类扶贫数据信息,从中查找问题线索。三是重点查处。积极践行“四种形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侵占、克扣、截留、挪用等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小贪、小占等问题线索绝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有力震慑。四是严肃问责。进一步健全提醒约谈机制,对出现腐败问题和作风纪律问题的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约谈其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微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真正做到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实行追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