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研究

来源: 泾渭           时间:2017-10-25 16:23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人类生产生活的节奏不断加快,在各类风险频发,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各职业群体的工作压力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职业倦怠也成为现代社会各行各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现如今国内关于基层公务员定义的界定还没有法定的概念,本文对基层公务员的界定是:“基层公务员是指在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直接面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承担具体性事务,为广大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员。” 由此可以看出,基层公务员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政府职能的直接力量,是各项具体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者。然而,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由于长期处于高压力、高风险、高工作量的工作环境中,身心俱疲,这种不良的状态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直接影响着政府效能,关系着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前景。因此,加强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问题的研究,探寻有效的干预措施己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且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原因 

  在现如今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生活中,职业倦怠已经不仅仅是市场体制下公司、企业中的专有名词,在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中,职业倦怠的各种迹象已经越来越明显,因此,分析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原因,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对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的良性发展尤为重要。 

  1.公务员角色及价值观上的模糊和冲突 

  现实生活中,每个公民在社会中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它们或相似,或对立,左右着人们的价值观及选择。同样,公务员也承担着多种角色,这些不同的角色赋予公务员不同的价值观追求,从而形成角色和价值观上的冲突。作为公与私的鲜明代表,公务员一方面扮演着“公共人”和“理性人”的角色,是国家和政府所赋予的基层管理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者,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人民权益的神圣任务,核心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公务员也是“社会人”,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也享有合法的追求个体经济效益的权利,不可避免的从自身出发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这是公务员角色及价值观上最大的冲突,加上权力监督部门的监督措施有限,当公务员在高压力状态下,长期面临自利性和利他性的选择时,在“理性人”与“经济人”的模糊界限中,很容易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做出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长此以往的两难选择是造成公务员职业倦怠的重要原因。 

  2.基层公务员工作繁琐且压力大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自上而下展开了多次改革,但在改革的进程中,作为政策和措施的执行者,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他们一方面作为下属要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各项方针、政策、措施,同时还面临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组织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另一方面又作为政府的窗口和代表,面对数目庞大的人民群众和复杂繁琐的办理事项,不仅要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还要定期总结经验,汇总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逐级上报,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在对未来的职业规划中,广大的基层公务员中还存在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认为职位晋升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大表现,再加上我国公务员晋升机制不规范,考核制度过于形式,人际关系色彩浓重,因此基层公务员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又陷入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中,精神和心理压力与日俱增,在工作上就表现为消极懈怠。因此,繁琐的工作和巨大的压力也是导致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原因之一。 

  3.现行基层公务员管理制度不合理 

  我国在一次次的行政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了公务员管理制度,但目前所实施的晋升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流动制度等制度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严重挫伤公务员的积极性,尤其是工作在第一线且数量庞大的基层公务员。于他们而言,晋升制度仍然呈现金字塔结构,上升渠道少,发展空间狭小,虽然我国加大了将有经验的优秀基层公务员选拔到更高一级的党政机关中任职的选拔与录用比例,但并不能解决大部分基层公务员的晋升问题,效果如同九牛一毛,许多基层公务员一辈子还都在科员和科长级别徘徊,毫无职业发展规划可言。同时我国现如今所实行的公务员薪酬体系也并不科学,仍旧采取的是较为传统的按照职位高低及工作年限来定薪的薪资形式,这不能区分工种,也体现不了工作量的大小,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之间差异甚大,这样容易使工作量繁重、职位较低但一直战斗在第一线的基层公务员产生明显的不公平感,打击了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仅着眼于宏观整体和理论指导方面,虽然也制定了相关的考核政策和法规,但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却缺乏详细的规范性文件和要求,考核结果也呈现“一片大好”的形式,难以明确的区分出《公务员考核规定》中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层次,这在增大了基层公务员工作失范的可能性的同时,也使得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难以晋升。公务员的合理流动可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执政能力,有利于对公务员人才的合理开发和使用,实现优势互补,最终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和社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但现行的公务员流动制度还有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如公务员流动效率低、流动观念缺乏、交流少、退出难等问题。公务员流动制度仍旧总体上打破不了传统的“铁饭碗”思想,具体表现为“只升不降”、“只进不退”、“能上不能下”的现象。这些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容易导致基层公务员产生得过且过的惰性心理,甚至是工作中的失范行为,职业倦怠的产生不可避免。 

  二、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的表现 

  “公务员职业倦怠是指公务员个体长期工作在压力的情境下,逐渐形成的情绪衰竭、非人格化和成就感低落的一组综合症状群,是一种非正常的行为和心理。” 这种非正常的心理直接影响公务员的工作效率,也使其在生活中长期处于压抑状态,而基层公务员由于工作量大、任务繁琐,情况更为严重。 

  1.消极怠工 

  基层公务员由于长期大量的从事机械性的重复工作,日复一日,对于本职岗位产生强烈的厌恶感和排斥感,但由于“学而优则仕”“铁饭碗”的传统思想,作为体制内的一员,他们不能以对工作的不满为理由而逃避工作,这使得许多基层公务员常常以一些不良行为来应付工作,例如迟到早退、工作拖沓、不与他人合作、磨洋工等。这些消极怠工的行为常常导致预先设定的工作目标在期限内难以实现,工作氛围压抑,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基层公务员精神及身体饱受折磨,群众怨声载道,严重干扰了基层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2.身体不适 

  基层公务员在社会中扮演着第一线的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角色,作为政府具体的方针、政策、措施的执行者,政府的窗口、政府与人民相连接的纽带,他们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及纷繁复杂、数量庞大的具体性事务,在长期的超负荷工作状态下,他们之中大部分虽然没有致命性的疾病,但身体都处于亚健康状态,具体表现为心情压抑、情绪烦躁、反应速度下降、失眠多梦、抵抗力差、适应能力降低、工作兴趣及活力下降等。这些生理上的状况都有可能是职业倦怠引起的生理上的综合反应。 

  3.不良习惯 

  习惯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是人们在众多生活方式中的一种选择,好的习惯会使人受益无穷,坏的习惯却也影响深远。基层公务员在现如今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下衍生出的职业倦怠感愈来愈严重,以至于不仅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注意力不集中、活力降低等问题,更为转移注意力而养成抽烟、酗酒、暴饮暴食等不良习惯,更有甚者会产生报复性行为,不仅损害自身的身心健康也增加了社会安全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这种由于职业倦怠而养成的不良习惯,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不产生改变的前提下难以调整。 

  三、正确对待基层公务员职业倦怠的对策 

  职业倦怠在影响着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工作成绩、职业发展甚至行政改革的进程和个人身体健康的同时还具有十分严重的负面溢出效应,极易将不良情绪传染给周围的同事和人民群众,具体表现为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政府人员张张嘴,人民群众跑断腿”,严重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因此,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干预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倦怠行为。 

  1.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打破价值观及角色冲突悖论 

  行政伦理也称为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行政伦理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是针对行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行政伦理旨在分析行政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应有的价值、行为规范、义务及其完成的方法。 加强基层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建设,就是要培养和强化基层公务员的职业价值观,使其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要求。通过职业价值观的培养,建立起内化为自觉行为的约束机制,明确为与不为。通过加强伦理建设,达到将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截然分开即公私分明的境界,从而避免因利益冲突引发的角色冲突,导致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折磨。当个人私利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能够依靠伦理自觉和职业价值观内化的约束机制,将公共利益列入优先序列。 

  2.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激励和监督约束制度 

  从宏观到微观,从体制到内容,不断完善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充分联系基层公务员的工作实际,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能够使得基层公务员长远的职业发展规划付出实践,能够不断激励基层公务员努力工作,能够完善内外多重监督机制,严厉打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政策措施。尤其重要的是激励政策和约束政策,基层公务员角色和价值观上的冲突根本原因在于“经济人”和“社会人”的冲突,这不仅要依靠不断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的措施,还要改善基层公务员的社会福利,使得基层公务员的社会福利水平和生活标准能够达到合适的水平,在此基础上结合晋升制度和交流制度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基层公务员在工作上有可为、有作为,有理想、有目标。于约束政策而言,就是要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监督渠道,理论上有规则和制度,实践上有党的监督、上下级间的监督以及民众的监督,多管齐下约束公务员的自利性,使其能够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3.重视基层公务员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公务员心理健康教育  

  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的公务员制度长久以来都忽视了公务员心理健康问题,公务员在工作之余也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也有工作上的挫折、家庭中的琐事,不管工作还是生活上的压力都需要宣泄。然而我国传统所提倡的“隐忍”“报喜不报忧”等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堵塞了不良情绪的排解渠道,从而导致基层公务员将这些可传染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基层公务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首先,把好入口关,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引入心理测试,确立公务员心理测试制度,切实选拔符合公务员岗位心理素质要求、抗压能力强的人员。其次,组织上要对基层公务员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在培训课程中引入与行政管理相关的认知心理学、行政心理学、组织等课程,使得基层公务员能够理性的对待工作中的压力和挫折。同时,设立心理交流室和宣泄室,帮助基层公务员正确的排解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良情绪。最后对基层公务员的管理要注重以人为本,强调沟通协调,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无缝沟通”,减少隔阂和猜忌,定期开展换位思考、工作交流及文体娱乐等活动,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建立彼此信任、团结合作的团队。(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