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掀起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热潮

来源: 党风与廉政           时间:2024-03-05 16:02

汉阴县纪委监委干部共同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杨艺 摄

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在学懂弄通《条例》上下功夫,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后,陕西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抓好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维护纪律刚性。

先学一步

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

“要进一步抓好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2月5日,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条例》被重点提及。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集中交流研讨……新修订的《条例》印发以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部署学习,营造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汉中市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围绕《条例》的具体规定、新旧版本的不同之处等内容进行授课,并结合工作实际,详细解读重点条款;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学用结合,在集体审议案件时,将新旧《条例》进行详细比对,通过交流研讨、碰撞观点,切实提升运用《条例》开展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铜川市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在全市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条例》是监督执纪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把 《条例》 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切实学深悟透……”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对《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学习。该纪检监察组将《条例》的学习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书记印送《条例》新旧条文对照表,督促各单位党组及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

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彬州市纪委监委从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抽调数名业务骨干,组建多个纪法宣讲小分队,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以“流动课堂”的形式宣讲新修订的《条例》。与此同时,彬州市纪委监委将学习《条例》作为纪律教育“必修课”,充分利用青年读书班等载体,对《条例》逐章逐条逐款学,还组织开展了《条例》专题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确保达到以考促学、以考督学的良好效果。

深学一层

多措并举让《条例》学习走深走实

线下学习如火如荼,线上宣传延伸“触角”。洛川县纪委监委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在县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打造指尖网络“微课堂”,定期转发《条例》全文、视频图解、权威解读、案例解说等相关文章,方便全县党员干部随时学、随地学,在全县上下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

乾县纪委监委通过“清廉乾县”微信公众号、乾县纪检监察网站定期推送《条例》知识解读,并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将《条例》学习心得分享至微信群,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这充分体现了从严管理监督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的要求,树立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从而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一位曾受到诬告的镇纪委书记在乾县纪委监委微信工作群里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精学深研、结合实际,才能让《条例》学习走深走实。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以来,杨陵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平台,通过逐字逐句学、新旧对照学、交流讨论学、结合案例学等方式,深入细致学习《条例》。

“本次修订后的《条例》与2018年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委开设的纪检监察干部“半小时微课堂”上,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卢甲站在审理业务角度,结合办案实践经验,围绕办案过程中条规引用、证据调取等最新要求,就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深度解读,以开年开训、新春首课形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悟。

作为政法人才培养的“五院四系”之一,西北政法大学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组织学校专家学者、思政教师和党员干部成立宣讲团,围绕《条例》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的重点内容,确定宣讲主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宣讲,不断掀起学习热潮。此外,该校还将组织陕西高校廉洁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和纪检监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学者,对《条例》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研究阐释,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学思用贯通

将学习《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条例》新增和修改的部分是我们近期学习的重点,比如定性的调整:这次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对于这些变化调整,作为审理部门必须提前一步熟悉掌握,才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开展业务指导。”兴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楠在学习《条例》时结合实践,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贯彻《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党中央此次修订 《条例》,在第十章第一百三十九条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西安曲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印发2024年第5期《曲江纪检监察信息》,对“统计造假”被纳入党纪处分范畴进行解读。

“我们在《曲江纪检监察信息》上开设《一起学<条例>》专栏,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和监督执纪过程中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点,对党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新党纪处分如何处置等问题进行解读辅导。通过明确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树立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将严的氛围、严的要求持续向基层延伸,大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曲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新修订的《条例》,基层纪委虽然也组织了学习研讨,但还存在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没有吃透要领、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情况。”曲江金控集团纪检干部秦金石谈道,“曲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每周向党员干部发送《条例》宣传解读、案例讲解等学习内容,特别是结合监督执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让我们能够更加高效精准完成工作,对我们的业务提升有很大帮助。”

记者了解到,曲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新修订的《条例》与具体案件查办紧密结合,依据《条例》明确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正在对一起违建问题线索深入核查。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深刻领悟新修订的《条例》,不断做到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