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问责调查 启动难、取证难、认定难问题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时间:2019-11-11 11:17

问责调查主要任务是查清失职失责事实,提出处理建议。问责调查为问责决定的作出提供直接依据,对于问责是否精准起着关键作用。《问责条例》第九、十、十一条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问责调查工作进行规范,明确要求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

依规依纪依法启动问责调查,着力解决“启动难”问题,切实做到失责必问。工作实践中,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问责调查还存在启动难问题。有的“一案双查”制度刚性不足,往往在“上级交办”或“领导批示”下才启动问责调查;有的问责线索移交制度不健全,失职失责问题线索没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问责主体,该启动问责调查的不能及时启动,以致发生失责不问的问题。今年4月,有媒体曝光鄱阳县运管所拦车扣证收“年费”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江西省纪委监委及时启动问责,根据曝光的问题顺藤摸瓜,严肃查处了省公路运输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7名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追责。

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调查取证工作,着力解决“取证难”问题,全面客观收集问责证据。在问责调查中,“取证难”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有些单位职能和领导干部职责不清或相互交叉,能够有力证明其是否符合“权责一致”要求的证据较难收集;二是许多公务活动都是通过领导口授等方式进行的,能够有力证明领导干部是否履责的证据较难收集;三是失职失责行为主观方面多为过失,能够有力证明领导干部是否履责到位、构成过失的证据较难收集。问责调查中要强化证据意识,一般从被调查单位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入手,收集“三定”方案、工作分工等材料,了解其应该履行的职责和实际履职情况。要客观公正收集证据材料,证据显示是什么情况就是什么情况,不主观臆断,不随意放大缩小,并且要充分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防止先入为主。

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调查认定工作,着力解决“认定难”问题,精准提出处理意见。问责调查取证任务完成后,要综合判断事实证据、法规依据,对失职失责行为提出定性处理的意见。由于问责案件中往往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决策责任与执行责任相互交织,且失职失责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实践中“认定难”问题较为突出。要加强证据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分清责任,形成失职失责事实的完整证据链条,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要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深入了解失职失责问题发生的原因,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结合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态度及一贯表现,经过调查组集体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到程序合规、处理恰当。(江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吴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