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传真

来源: 泾渭           时间:2019-12-04 11:19

福州仓山:定制接访 巧解信访人“心结”

 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纪委监委群众来访接待室内,50多岁的男子潘某正接受一场“定制接访”。此前,潘某不满意仓山区纪委监委对其反馈的关于某拆迁工程处违规操作问题的解释,提出要到省、市纪委监委继续反映问题。为此,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为其量身安排了一场接访,除了通知之前接访过潘某的区纪委监委干部参加,还联系了该征收工程处负责人及一名征迁领域的专业律师。

 “定制接访”是仓山区纪委监委为做好信访件核查反馈和沟通的一次创新。主要针对信访件已办结反馈,但对调查结果不满意、不理解仍在继续反映的信访人,按照他们实际情况安排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和区直职能部门、职业律师等专业人员,为其答疑解惑,力争做到解释到位。

 “信访工作最难就是如何从心理拉近与信访人的距离。”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欧文龙介绍:“信访人认定的理是很难转变的,调查结果无法让信访人打心里接受,就会发生重复上访的情况。”因此,在扎实开展查办信访件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主动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及时准确摸清群众信访原因和矛盾所在,综合研判群众实际诉求,制定更贴近信访人心理需求的“定制接访”方案。

 与此同时,仓山区纪委监委还特别注重“请进来”,即邀请专业律师、专家等第三方专业人员的参与。“律师、专家的角度和出发点相对中立、客观,他们的分析解释,信访人更容易接受。”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道。

 参与过“定制服务”的律师杨建华表示:“我们不是政府机关的‘说客’,也不会是信访人的无理诉求的‘代言人’,作为律师,我们就是站在业务角度,为双方提供法律意见。面对潘某的质疑,我们就从拆迁工作流程、拆迁政策、物权法、证据学等多角度与潘某进行分析沟通,从而解开信访人心里的‘疙瘩’。 ”(来源:福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深圳大鹏新区:二十条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活动

 近日,大鹏新区印发《新区党员干部优化营商环境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对规范新区党员干部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行为规范》根据《深圳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要点》有关工作部署,从正面指导和负面约束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共二十条。其中,正面指导是主动服务“亲”十条,包括深入企业交往、规范与企业交流、精简行政审批、提升服务水平、抓政策落实、实现减税降费、规范执法检查、保障企业权益、加强宣传指导企业廉洁健康发展、纠正整改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等。负面约束是廉洁从业“清”十条,包括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得对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不得违反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不得以本人或亲属名义向企业借款借车或违规向企业放贷,不得安排亲属到企业挂名领薪,不得违反规定接受企业吃请娱乐,不得收受企业礼品、有价消费券或财物,不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欺行霸市等。

 新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纪律松弛、作风懈怠等问题,推动《行为规范》落实,为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来源:深圳明镜网)


 

上海长宁: 多措并举 推进街镇监察办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长宁区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督促督导、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街道(镇)监察办加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一体设计,增强工作规范。区纪委监委制定《长宁区推动监察职能向街道(镇)延伸的实施意见》《长宁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明确街道(镇)监察办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主要职责、调查权限、审批流程、用人程序等,推动街道(镇)监察办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增强工作实效。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监察数据月报、问题线索定期梳理等工作制度,强化对街道(镇)监察办审查调查工作的过程监督管理。坚持“三个同步”,对口监督检查室和街道(镇)监察办在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同步研究工作方案、同步开展初核调查、同步制定处理措施。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治“小微腐败”,强化督查督办和直查直办,促进街道(镇)监察办实现自办案件“去零化”。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区纪委监委深入街道(镇)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梳理分析,全面掌握各街道(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廉政档案建设、监察对象等情况,为做好政治生态分析夯实基础。建立双月例会制度,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情况的沟通交流,针对典型案例和难点问题开展研讨分析,推动街道(镇)纪检监察工作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举办街道(镇)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

 

 

山东德州:探索联席协作机制 深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

 7月初,德州市纪委监委根据上级要求,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作为纠正“四风”重点,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联席协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围绕联席会商、情况通报、线索移交及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挖典型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暂行办法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一个阶段的工作或急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联席协作机制运行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纪检监察机关与宣传、网信、巡察、信访等13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就加强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以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会商。“联席会议打通信息共享渠道,相关部门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包括重点领域内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针对群众信访或诉求事项制发的督办函件及其相关反映材料等。”德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调阅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定期检查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及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情况,并建立专门台账。“在深挖问题线索的同时,我们在重点项目可视化管理服务平台、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等业务监管平台开通了专门端口,主动出击发现问题、收集线索,对发现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困难未按期解决或推动不力的,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德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德州市纪委监委通过业务监管平台筛查问题线索20余件,接收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30余件。(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