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的纪检初心--记西安市纪委原副处级纪检员 祁云英

来源: 西安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1-06-25 09:46

“发白了,眼花了,初心未改;

腰弯了,背驼了,正气不减;

离休了,远去了,情结还在。”

这是西安市纪委离休老干部祁云英的自白。虽然已经离开工作岗位几十年,但93岁的她,如今依然心系纪检工作,依然怀念着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祁云英出生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中学毕业后,她先是在泾阳县云阳区任妇联主任,之后又担任咸阳市商业局的副局长。不管在哪个岗位,祁云英干工作都兢兢业业。在妇联工作期间,她不仅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还作为全国优秀妇女代表上北京接受了毛主席的接见。

1978年5月,西安市纪委恢复重建,亟须干部。得知这一消息,祁云英率先报了名。报名前,有人告诉她,纪委是个得罪人的地方,不好干,劝她挑选一个工作轻松的单位好养老。祁云英却说:“即便是得罪人的工作,也总得有人干,干工作不能什么轻松选什么。”就这样,已经50岁的祁云英,成为了西安市纪委恢复重建后的第一批纪检干部。

选择不易,适应更难。由于从未干过纪检工作,初进西安市纪委的祁云英一头雾水,有点摸不着“北”。为尽快融入新的工作岗位,祁云英及时调整心态,摆正位置,拿出一些年轻人都没有的劲头,加班加点学习钻研纪检业务,渐渐成为了业务能手。

提起祁云英,她曾经的同事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刚正不阿、心直口快”。有一次,祁云英被抽调参加一个案子的核查任务,其中涉及一位领导的秘书和一家保险公司有经济往来。因为存在疑点,需要她们实地调查核实。为了把事实弄清楚,祁云英先后往返于国家保险总公司和省市多家单位,调阅大量资料、认真听取单位意见、走访询问相关人员。最后,她发现除了记账凭证记录不规范外,涉案人员并不存在贪腐问题。

在给该案件定性的讨论会上,因为涉案人员是级别较高的领导的秘书,大家顾虑重重,讨论发言都默不作声。当时,祁云英尽管在专案组里级别最低,但是她却勇敢地站出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大胆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结论,积极帮助当事人澄清问题。在其影响和感召下,专案组人员纷纷抛除顾虑,结合调查结果,给出了客观公正的定性。最终,两名当事人的问题嫌疑均被排除。

这件事过去几十年了,祁云英却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回忆起当年领导表扬她时的情景,祁云英感慨地说:“纪检干部要凭良心做事,一个党员干部成长起来很不容易,我们不能光想着怎样查处他,更要学会如何挽救他!”

除了正直,祁云英还是大家心中“淡泊名利”的好同志。祁云英的子女说,母亲平时常和他们讲:“做人要学会知足感恩,我进纪委时只是一名普通干部,后来组织上给解决了副处级待遇,这在我们县城已经算是‘大官’了。人生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要说有遗憾,那就是进纪委太晚,没给组织做什么贡献。”

1989年,已经超过61岁的祁云英从纪检岗位离休。但她对这一岗位的热爱却没有“离休”。出于自己的纪检情结,离休后,祁云英动员自己从部队转业回来的小女儿去纪委工作,接着干她热爱的纪检工作。

“离休32年,母亲仍然还和以前一样,爱管‘闲事’,只要是看不过眼的事,她都要较真儿。”祁云英的小女儿告诉记者,有一年,市纪委老干处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到宝鸡参观学习。到了午饭时间,为了让大家吃好,工作人员点了两桌很丰盛的菜。但由于老干部们普遍没有年轻人那样的好胃口,导致饭菜剩下不少。一向节俭的祁云英看不惯如此铺张浪费,当下便把工作人员教育了一通,并坚持让工作人员把吃不完的饭菜全部打包带回。

2015年8月底,祁云英老伴去世。当时社区有项政策,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有200元的高龄补贴,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老伴去世后,祁云英第一时间把消息告诉了社区工作人员。但在领到老伴第三季度的高龄补贴后,祁云英发现,补贴多发了一个月的。她赶紧到社区说明情况,把多发的200元退了回去。家里人说,200块也没多少钱,何必大费周折?祁云英却说:“咱纪检人的本色坚决不能丢,不该拿的,一分钱都不能多要!”

“纪检干部一定要办事公道,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虽已至鲐背之年,但这样的话,祁云英还是会对女儿叮嘱很多遍。谨遵母亲教诲的小女儿从纪检监察岗位一步步干起,现在已经成长为部门的业务能手。看到女儿在自己钟爱的纪检监察事业上有所作为,祁云英感到很欣慰。

 

祁云英,女,汉族,1928年2月出生,陕西泾阳人,1949年7月参加工作,195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7月-1950年2月 在泾阳县工作,曾任乡阳区妇联主任;县公安局侦察员;

1950年6月-1957年4月 在陕西省委研究室、办公厅工作,任研究员、科员;

1957年5月-1968年8月 在高陵、三原、咸阳市工作,任县、市妇联主任;

1968年9月-1970年6月 在咸阳市“五七”干校劳动;

1970年7月-1974年4月 在咸阳市战斗、城区公社工作并任副主任;

1974年5月-1978年4月 在咸阳市图书馆、一商局工作,任支部书记、副局长;

1978年5月-1989年7月 在西安市纪委工作。

1989年7月 从西安市纪委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