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芳华小学:
你校提交的收费标准相关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按维持原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75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四个学年。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