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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2-20 17:57:28

广州医科大学:

  你校关于核准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及原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改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粤价〔2004〕128号)规定,经研究核定,现批复你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如下:

学生宿舍类别

校区

宿舍名称

设备与条件

收费标准

(元/·学年)

备注

一级

学生公寓

番禺校区

二期宿舍1、2、3、4、5、6、7、8、9栋

4人间,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上,有独立卫生间、阳台,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排气扇、室内供热水设备、空调及电梯设备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1000

住宿费标准不含水电费,水电费按实计收。

越秀校区

B栋

4-5人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7平方米,有独立卫生间、阳台,床架、书桌、储物柜、风扇、室内供热水设备、空调及电梯设备等,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请按照规定做好相关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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